导语
波多黎各作为美国自由邦,拥有独特的法律体系。许多企业误以为美国联邦商标注册可直接覆盖波多黎各,却因忽略本地"商标宣誓"要求导致权利丧失!本文详解波多黎各商标维护规则,助力企业规避风险。
一、波多黎各商标制度的特殊性
1、双重保护体系
美国联邦商标:在波多黎各自动有效,但仅依赖联邦注册可能无法充分保护本地市场权益。
波多黎各本地商标:需单独在波多黎各经济发展与商业部(DDEC)注册,适用本地法律(Ley de Marcas de Puerto Rico),要求更严格的宣誓程序。
2、法律依据
根据波多黎各《商标法》(2020年修订版),注册人需定期提交商标使用声明(Declaración Jurada de Uso),证明商标在本地市场的真实使用。
二、商标宣誓的核心要求
1、适用对象
仅针对波多黎各本地注册的商标(通过DDEC申请)。
通过美国联邦注册的商标在波多黎各有效,但无需单独提交波多黎各宣誓文件。
2、关键时间节点
首次提交:注册后第5年至第6年之间。
后续提交:每10年续展时同步提交。
截止日计算:以商标注册公告日为起点,超期未提交则商标自动失效。
3、文件要求
已使用商标
经公证的宣誓书(西班牙语或英语)
使用证据(如波多黎各本地销售发票、广告投放记录、实体店照片等)。
未使用商标
书面说明理由(如政策限制、自然灾害)
未来2年内在波多黎各恢复使用的计划(需具体到季度)。
通用要求
文件需由商标所有人或授权代理签署,非居民企业需通过波多黎各本地律师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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