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类物品还可能带有电池组。属于物品组成部分的锂电池组,应经过验证符合《试验和标准手册》第三部分第38.3节试验要求的类型,本规章另有规定者除外(例如,带有锂电池组的尚未投产的原型物品,或一次小批量生产的此种物品,数量不超过100件)。
l不适用于在第3.2章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已有特定正式运输名称的物品。
l不适用于物品中所含危险货物属于第1类、6.2项、第7类或放射性物质的情况。但适用于含有规章范本中根据2.1.3.6.4被排除出第1类的爆炸物的物品。
带危险货物的物品,应根据情况适用规章范本中第2.0.3............. 原文转载:https://fashion.shaoqun.com/a/170113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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