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19日星期四

经纪人:书豪不想留纽约 去火箭只为发展!

经纪人:书豪不想留纽约 去火箭只为发展!


  北京时间7月19日,据ESPN报道,对于一名具有市场价值的球员来说,在纽约打球会有更多的收入,因为这座不夜城有更多的商家、人和曝光率,特别是对于像林书豪这样的球员。林书豪表示其实自己更想留在纽约,但是一位经纪人却表示林书豪的优先选项应该是休斯敦,因为在火箭队他能够得到更大的发挥空间——
  
  "每一位代言人都想得到更多的赞助合同,所以为什么是休斯敦而不是纽约,特别是对于林书豪来说?"一位经纪人说,"我不明白为什么他的经纪人没有致力于把他留在纽约,但他的优先选项可能已经不只是获得更多的金钱,他可能想得到更大的发挥空间,而他在休斯敦能够得到这些。"
  
  因此,也许这就是林书豪的经纪人坦纳和蒙哥马利推动他去休斯敦的原因,而且在来到休斯敦之后,林书豪会像他的良师益友姚明在2003年那样立即成为全明星球员。三年2510万美元(第三年的薪水约为1500万美元)的确不错,但也许这并不是林书豪选择与火箭队签约的原因。
  
  据一位熟悉两队休赛期计划的消息人士透露,"火箭队正在寻找一位攻击型的控球后卫,这就是林书豪。我不确信他在纽约能和卡梅隆-安东尼很好的共事,这就是为什么我不觉得火箭队的报价是在哄抬物价,而尼克斯队不得不匹配。"
  
  一位资深的NBA球探表示,雷蒙德-费尔顿可能更适合尼克斯队,因为他对球权的要求不像林书豪那么多,尼克斯队需要一位在进攻端能和安东尼融合的球员。所以,林书豪真的想回尼克斯队吗?"林书豪比费尔顿更需要把球控制在自己手中,所以他会更适合在休斯敦,火箭队的挡拆战术更多。"那位球探说。
  
  林书豪也许会有这样的设想,如果自己留在纽约,那么他的篮球潜力可能会因安东尼而不能最大化。但是尼克斯队的球迷也不用过于失望,因为费尔顿也是一位不错的控球后卫,还记得2010-11赛季在尼克斯队里,费尔顿场均能贡献17.1分和9次助攻。"如果费尔顿能找回状态,特别是投篮,那么尼克斯队将会受益。"球探说,"他的价值肯定更高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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